楚天金報訊 圖為:青城華庭小區
  文/本報記者雷巍巍 饒純武 圖/本報記者劉大家
  連日來,青山區隨州街青城華庭的購房戶向本報投訴,開發商新七建設集團武漢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提供的《武漢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備案證》(以下簡稱竣工交付備案證)張冠李戴,進一步調查發現該證系偽造。
  購房者稱,開發商對此沒給出合理解釋,只稱證件是委托一家公司代辦,對假證一事並不知情。
  而記者在進一步調查中,意外發現,該開發商還未取得武漢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核發的竣工驗收備案證。在業主購房合同上有明文規定,必須完成商品房項目竣工驗收,是辦房產證的必要條件。因此,在交房的時候沒有此證,可以拒絕收房。
  業主生疑
  收房前未見交付備案證
  2013年10月30日,對青城華庭的購房戶來說,是個喜悅的日子。根據合同約定,在當天辦完收房手續,他們就能拿到新房鑰匙了。這個位於青山區隨州街的商品房小區,房價均價7500元/平方米。
  購房戶牛俊(化名)也是青城華庭的購房者之一,他的購房面積剛過100平方米。牛俊回憶,當天上午前去收房的人較多,正當大部分人忙於辦收房手續時,一位購房者提出要看看該小區竣工交付備案證。但因為售樓部的工作人員解釋“暫時提供不了”,稱備案證明存於公司總部,當天下午才能拿出來展示。
  得知開發商“不能示證”,正在辦理收房的購房戶決定停辦相關手續,當天上午的交房工作進展緩慢。
  據牛俊介紹,當天下午1時許,售樓部工作人員將竣工交付備案證“原件”放在展臺上,供大家查看。不過,工作人員要求只能派幾名代表近距離觀察。
  購房戶祁軍(化名)是八名購房戶代表之一。據祁軍介紹,工作人員提出只能看不能觸摸,因為“是原件,怕被損壞了”。但祁軍等幾位購房戶用手機拍下《竣工交付備案證》“原件”。
  當晚,一位購房者將手機拍的備案證照片,發到“青城華庭購房戶”QQ群內。有細心的購房戶發現,備案證的發出時間為2013年10月29日,而收房日期為10月30日,“備案證的出生日期太準點了”,業主們對此議論紛紛,再聯想到開發商沒在第一時間出示備案證,大家覺得其中可能有蹊蹺!
  意外發現
  開發商出示的證系偽造
  經過激烈討論,購房者們決定派代表到武漢市住房保障與房屋管理局(下簡稱武漢市房管局)求證。
  10月31日,祁軍與幾名購房戶代表一起來到位於武漢市房管局,根據祁軍等人提供的圖片信息,該局工作人員查詢後回覆,此編號備案證在電腦系統中顯示為其它樓盤,祁軍等人提供的備案證疑為偽造。
  “那隻能是開發商提供的備案證有問題了。”祁軍回憶說,購房戶們立即找到開發商要求給出解釋。
  祁軍告訴記者,11月1日上午,青城華庭開發商相關負責人主動約見祁軍等4名購房戶代表,並邀請5名購房戶現場旁聽,在售樓部商議此事。
  祁軍介紹,現場有購房戶質疑,開發商利用一紙假證來糊弄購房者,有欺騙購房者之嫌;有購房者認為備案證“卡點降生”,是不是開發商有意規避違約責任?更多購房戶詢問,備案證沒有按時辦下來,是房屋開發建設中存在什麼問題嗎?將來辦理房屋權屬證明時是否會卡殼?
  對於購房戶提出的系列問題,開發商都未給出正面回答。相關負責人只是表示,青城華庭的備案證是委托另外一家公司代為辦理,至於其真偽,將派公司法務部門去核實。
  多位購房戶向記者證實,事實上,在雙方商談中,開發商應該知道備案證系偽造,並且“自稱也是受害者”,“正規備案證還在辦理當中”。開發商還特別提到代辦公司已經“人去樓空,找不到了”。
  在購房戶詢問青城華庭是否具備交收房條件,相關負責人沒給出正面回答。
  事情進展
  房管局已約談開發商
  11月12日,記者陪同一位購房者來到青城華庭售樓部,發現本應公示在大廳的備案證仍然不見蹤影。
  隨後,記者電話聯繫上新七建設集團武漢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李總,詢問購房者口中的“假證”一事,李總稱沒有看到該證,“正在辦理相關手續”。
  記者看到,青城華庭購房戶們所拍攝的《竣工交付備案證》上,顯示證書編號為“武房開備字【2013】145號”。
  記者進入武漢市房管局官網查詢顯示,武房開備字【2013】145號為另一家房產公司開發的樓盤,樓盤地址位於江岸區塔子湖以西,發證時間為2013年8月30日。
  記者以“青城華庭”為關鍵詞,在“竣工交付備案”查詢欄里搜索,不見任何信息。
  因假證上所蓋的印章為武漢市住房保障與房屋管理局。11月12日,記者來到該局信訪處,工作人員稱11月8日已經接到青城華庭購房者的投訴,材料已轉交給該局房產開發與市場監管處。負責處理該假證事件的張科長表示,目前已經約談青城華庭的開發商,將對假證事件進行追查,正按照程序辦理。
  據瞭解,2012年6月1日起,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、交付前,應申請辦理竣工交付使用備案手續,並取得《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備案證》,未辦理竣工交付使用備案手續的,不得辦理商品項目初始登記(即整個樓盤的“大證”)。
  張科長進一步解釋說,商品房項目竣工交付強製備案的規定,只是行業監管要求,並非開發商對購房人交房的必要條件。如果購房合同中約定開發商要辦理此證,則開發商應提供該證才能交房,否則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。
  記者調查
  樓盤未辦竣工驗收備案
  張科長表示,目前武漢市房管局正與武漢市工商局進行協商,爭取將辦理《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備案證》作為交房的一個要件,寫進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,因為有了這個備案證,就證明該項目經過所有的驗收並且合格,購房人只看這“一證”就可以放心購買。
  張科長解釋說,房管部門就會在給開發商核發《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備案證》時,要審查項目的規劃、建設、竣工等全套手續和證明,青城華庭目前沒有辦理該備案證,說明其可能缺少某項手續。
  會缺少什麼手續呢?
  11月13日,帶著疑問,記者來到市民之家武漢市建委窗口,工作人員在“建築工程竣工備案查詢”子欄目中,依據多個類別進行查詢,也未出現“青城華庭”的結果,在“建設單位”分類查詢中輸入“新七集團武漢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”,也無一處房產開發備案。
  工作人員表示,青城華庭項目也可能在青山區建設局備案。13日中午,記者來到青山區政務服務中心,“城鄉建設”窗口的林科長查詢後表示,上周,青城華庭的開發商遞交資料,欲辦理《湖北省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》,建設局工作人員檢查發現,因缺少規劃驗收資料而將其申請退回。
  記者瞭解到,商品房通過相關職能部門如國土規劃、消防、人防、燃氣、單體質量等專項驗收,滿足商品房合同關於交付條件的約定即可交房。竣工驗收備案證由武漢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核發,在業主購房合同上有明文規定,必須完成商品房項目竣工驗收,是辦房產證的必要條件,在交房的時候沒有此證,可以拒絕收房。
  (原標題:辦假證忽悠購房者 青城華庭或被追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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